反思:执法者应依法行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17:01 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 蒋伟

  1月9日晚,天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在听取“城管人员殴打致死人命案”案件侦破和善后处理专班人员工作汇报后深刻反思:“这起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我市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着严重问题。我们要从此事件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加强干部队伍的法纪教育,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

  作为受害者魏文华家属的代理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扬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天门市委、市政府对此事处理态度十分积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严惩肇事人,决不姑息迁就、做好家属安抚赔偿等七点意见。

  李扬教授谈到,这是继2006年北京1名城管人员被小贩杀死之后,城管粗暴执法和暴力执法最为恶劣的事件,城管部门与老百姓尖锐的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实际上暴露了城管权限合法性的深层次问题。

  李扬认为,城管部门作为政府机构及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本身值得怀疑,城管部门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政府机构改革的产物,同政府原有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最重要的是,目前其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缺少制度和规范约束,容易造成“越位”、“违法”和滥用职权。

  一个良性的社会,尊重和允许公民的自由权利,做到依法行政,是执法者必须时刻遵守的两条原则。实际上,把城管部门纳入法制规范已经引起了一些省份的重视,2007年8月份湖南省发布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这一在全国堪称首部规范城管执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城管执法的程序和文明执法的义务。

  李扬说,魏文华案值得各级行政机关反思和警醒,同时,国家应尽快完善关于城管部门统一的立法,明确其职责范围和行政手段,各级地方政府形成地方性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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