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国内漫游费调整方案未达用户预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16:4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马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昨天联合宣布,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并介绍了两套草案。手机用户对此的反映是不解渴。

  “不是说要大幅度降低国内漫游费吗?怎么才下降了两毛啊。”手机用户小陈在得知第一个方案后对此很不满。相对于此前公众猜测的漫游资费将下降50%的预期,第二个方案显得还贴近一些,但和本地每分钟0.40元的资费标准比还高出不少。

  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漫游地当地通话),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如果采取此方案,今后手机后付费用户漫游外拨电话每分钟资费为1.1元。

  举例:北京的全球通用户漫游到成都,拨打和接听成都当地电话,每分钟0.4元;拨打和接听北京和其它地区的电话,每分钟1.1元。

  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举例:北京用户漫游到成都,不论拨打成都当地或者任何其它地区的的电话,每分钟均为0.7元;接听电话统一为每分钟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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