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上调 最高每月45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3日06: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王鑫)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随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从今年起,成都市的失业保险金也将随之上涨,分别调整为455元/月·人和385元/月·人。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12月26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新标准分别为650元和550元,而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因此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作出改变。与此同时,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档次进行了合并,因此失业金标准也由原来的3档合并为2档。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新标准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455元/月·人;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385元/月·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在调整前,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失业金标准为406元/月·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都江堰、彭州、双流、郫县、新津为357元/月·人;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为315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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