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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上海市委建议允许用公积金支付房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3日08:30 新闻晨报
□记者 李芹 晨报讯 公积金因其低利率成为不少市民买房时首要考虑的贷款方式,但如果没有购房需求,公积金似乎就是定期存款,还得退休时才可拿到。在市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召开前夕,民革上海市委提出党派提案——“完善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和使用”,建议公积金用作租赁房屋的费用支付。 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一部分有购房需求的年轻人或者中低收入家庭只能“望房兴叹”。对他们来说,住房公积金只是账户中的一串数字符号,对他们的生活无法起到实际作用。 关注到这个问题的民革上海市委从去年开始着手进行此课题的相关调研,党派内来自银行、保险、高校等各领域成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走访了全国一些大中城市和本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专门调研。最终,形成了这份党派提案。“如果让这部分人提取缴存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呢?”十一届市政协委员、民革上海市副主委李世耀说,因为怕失去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机会,那些尚不具备购房条件的市民,一般不会轻易动用这笔款项。因此,可以拿公积金来支付目前的房租,且日后购房时允许其一次性补交已提金额,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此外,民革上海市委还建议,适当上浮年轻人贷款额度,限制超标、豪华住宅贷款额度。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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