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3日09: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李仁主) 记者今天从中央纪委了解到,2007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央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江苏、山东、四川、云南等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全国大部分设区市、县(区、市)也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各地区、各部门把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文化部制发了《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对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北京市在农村基层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对基层干部集中进行教育。山东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每年培训的乡村党员干部数量不低于乡村党员干部总数的20%。浙江、陕西等省编辑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读本,免费发到乡村。河南省在省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江苏省成立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宣讲团,江西省通报了几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落实支农惠农资金政策、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天津、黑龙江等9个省(区、市)制定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农业部分别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从源头治理入手,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制度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中央的部署,内蒙古、吉林等8个省(区、市)全面推开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在17921个乡(镇)进行了试点;31个省(区、市)都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3个省(区、市)推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8个省(区、市)推行了“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农业部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方法原则和程序步骤等。不少省(区、市)推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省的一些地方,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延伸到村一级。河北省青县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常任制。广东省肇庆市创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农村基层干部选拔、激励和保障机制。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浙江、河南等五省(市)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试点工作。北京、河北、四川等省(市)公开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村级组织任职。湖南省从2007年起,对全省村干部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误工基本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离职村干部实行补助制度。改革乡镇纪检体制和工作机制。河北省11个设区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海南省澄迈县、东方市,四川省犍为县等地改革了乡镇纪检体制,分片组建纪工委。海南省、江西省明确规定村级党组织要设立纪检委员,协助村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2006年底至2007年上半年,由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带队,对6个省市和国务院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检查。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内蒙古等9个省(区)控制乡镇机构编制进行了专项督查,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了通报,并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中央政法委在全国开展了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到目前,共打掉农村黑恶势力团伙1359个。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国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共组织2.4万人、4200多个检查组,对2.9万家化肥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查出价格违法资金1.06亿元,退还农民7855.28万元。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对中部10个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对16个省开展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审计,并向全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财政部在全国1900多个县(区、市)推行了农民直补资金“一卡(折)通”;开展了以支农资金监管为重点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对12个省制止乡村发生新债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向全国作了通报。农业部对42个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市)组织开展了综合治理,共减轻农民负担3.45亿元,退还农民款项1.6亿元;会同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等单位,对15个省61个县(区、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去年7至10月共纠正土地承包问题18693件,纠正征占地问题5941个,立案查处征占地案件5778件,追究责任1070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10个省(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督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打假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打假冒保秋种”三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8万家(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2万户(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国家信访局先后组织了7次督查督办活动,对20多个省(区、市)涉农信访案件进行督查。

  内蒙古、河南、西藏等省(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湖北、广东等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乡村和基层站所。天津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清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牧民草场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出134个党政机关、1287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场1526.14万亩。陕西省对12591个村的财务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违纪资金和不合理开支1710.3万余元。吉林省对粮食直补政策、土地政策的落实情况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上海市对乡镇债务清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河北、湖北、广东等地开展了农村教育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四川省建立了覆盖农村的涉农负担动态监管机制。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卫生部查处并通报了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河南省淅川县利用体检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典型案件。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办了江西省进贤县伪劣化肥、四川省特大假冒水稻种子等大案要案,通报了10起假冒伪劣农资典型案件。截至去年11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4290件,处分26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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