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矿难案开庭 首犯3年获利1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3日13:25 新闻晚报

  □据检察日报报道

  11日,山西省临汾地区迎来第二场冬雪,倍受关注的洪洞县“12·5”特大矿难案一审开庭审理。

  上午8时50分,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设在洪洞县法院的会议室内,合议庭中,五位公诉人中有几位刚刚参加过不久前轰动全国的“黑砖窑”案件一审公诉。

  出庭支持公诉的临汾市检察院指控,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2004年以来逃避监管,非法生产,造成煤炭资源破坏可采量60余万吨,价值1亿4000余万元人民币。

  12月5日,该矿发生爆炸,造成105人死亡,7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第一被告王东海矢口否认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对关键问题均以“不知道”、“记不清了”等作答。而第二被告王东海的弟弟王宏亮则含混其辞,但还是道出了王东海在短短两三年间曾先后从煤矿分得1亿余元人民币的情况。据了解,庭审预计在两天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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