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政协提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1:39 哈尔滨日报

  2007年,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积极推广“先面商、后函复”的办理方式,面商率、落实率和满意率有所提高,创造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受到市人大、市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哈政办发200514号)和《2007年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综合考核表》的要求,经各有关承办单位自检自查,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工作部门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对9个市政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进行抽检,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分考评,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房产住宅局等8个单位为“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市教育局等17个单位为“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称号,姜晓瀛等25名同志为“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优秀办理工作者”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全面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08年1月13日

  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标兵单位(8个)

  市房产住宅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规划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道外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17个)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民政局、南岗区人民政府、道里区人民政府

  三、优秀办理工作者(25人)

  姜晓瀛 市公安局

  陆军海 市建设委员会

  王桂芳(女) 市房产住宅局

  高 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卢宏琦(女) 市交通局

  武学广 市城市规划局

  张凤金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邹 昆 道外区人民政府

  苏岱军

  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晓鑫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程冬滨 市财政局

  齐德芬(女) 市教育局

  黄士英 市卫生局

  谭路明 市人事局

  靳朝辉 市城市管理局

  蔡 梅(女) 市环境保护局

  刘延滨 市农业委员会

  王春燕(女) 市经济委员会

  江 波(女)市商务局

  陶 新 市水务局

  任艳春(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金 辉(女) 市科技局

  吕国振 市供水办(供排水集团)

  张春全 南岗区人民政府

  任荣波 道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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