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行年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5:1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过去“企业、事业”之间两不靠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养老有了保障

  据新华社电从今年开始,上海尝试在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中建立年金制度,加大对过去在“企业、事业”之间两不靠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覆盖力度。上海市社团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参照企业年金的相关试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建立年金制度。

  年金是目前我国企业正在试行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可由企业出资,也可以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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