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违法犯罪案件转交海警侦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7:12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牛海英通讯员回金田)按照近日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海上执法规定》,海上发生的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治安和刑事案件由海警部队负责侦办。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其江强调,河北海警部队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全面正确履行海上执法职责,确保国家安全和海上安全稳定。

  我省拥有海岸线487.3公里,海岛132个,我省海域已探明石油储量16亿吨,天然气1144亿立方米,矿产资源蕴藏量居环渤海地区首位。2005年以来,全省海洋经济以每年16%的速度快速增长。伴随着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上治安状况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据省公安边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海上接警较前年同期增长90.3%,立刑事案件增长40%,受理治安案件增长66.7%。

  按照《公安机关海上执法规定》要求,海岸线向外延伸3海里内治安和刑事案件仍由边防派出所负责侦办,3海里以外由海警支队负责独立侦办。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大队分别履行市、县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执法权限。王其江强调,作为公安机关部署在海上的重要执法力量,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承担了所有的海上治安和刑事执法职责,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开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公安边防部队政治上的关心力度、工作上的支持力度和保障上的倾斜力度,尽快将海上治安管理纳入当地平安建设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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