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出硬招制止国资贱卖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0:09 扬子晚报

  淮安清河区10日正式出台相关文件,为国有资产处理上“笼套”,防止贱卖和流失。

  该区规定,所有国有资产处置一律先评估后处置;一律进市场、进拍卖行公开处置。处置时纪委、财政、审计、物价等要联合办公,现场确定成交底价,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90%。目前该区已建立财政部门与纪委、监察等部门的联合监控和反馈机制,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此前,该区对全区存量资产进行了拉网式清产核资和财务清查,对资产人均占有率、房地产出租使用率、资产报废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动态的国有资产“互联网络”,建立了一整套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权限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尤 东 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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