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贵员工辞职遭索赔560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1: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史上最贵员工辞职遭索赔5600万(图)

  唐德连深陷“辞职门”。深陷“辞职门”的唐德连已心身憔悴,无业居家近乎一年,这源于2007年3月份唐德连的一份辞职报告。唐德连原在北京石油机械厂工作,他于2003年7月份和北石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内,他向北石厂递交了辞职报告,然后离开,但北石厂不承认他的辞职,不解除劳动关系,不发还人事档案,这让唐德连无法转移档案,无法找到新工作。

  6万倍索赔

  唐德连在2003年从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毕业,随即与北石厂签下了5年的劳动合约。刚进入北石厂时,12万元年薪的收入让唐德连很满意,他很快成为助理工程师,负责石油开采设备——顶部驱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由于工作需求,唐德连要经常奔赴海外工作,这在2005年和2006年尤其明显,这让他萌生了辞职的念头。2007年3月5日时,他以身体虚弱为由,向部门领导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当天,北石厂厂长刘广华把唐德连叫去谈话,北石厂的意见是“不同意辞职”,但唐德连坚持以“身体支持不住”为由辞职。

  根据唐德连和北石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提前一个月,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50元整。他的辞职时间离合同到期还有17个月,唐德连按照这个算法,估算出由于辞职他应该向北石厂支付违约金850元。在家休息一个月后,唐德连回到北石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却遭到了刘广华厂长的拒绝。与北石厂协商未果的唐德连在2007年4月29日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厂方转移档案关系。北石厂则提出反诉称“没有收到唐德连的辞职报告”,认为辞职并非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因唐德连擅离职守,给企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要求唐德连赔偿5635.98万元的损失,这个数字是他当时设想的850元的6万倍之多。

  “史上最贵员工”

  由于一起辞职事件,引起了5600多万元的天价索赔,有网友称唐德连可堪称是“史上最贵员工”。

  是什么让北石厂提出了巨额索赔?北石厂在仲裁反诉书中称,“因唐德连擅离职守,影响了许多工作的正常运行,给企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唐德连认为,北石厂提出的“许多工作的正常运行”是指北石厂在2006年和国外买家签订的一个合同。按照北石厂的说法,由于唐的离职,导致厂方出售的机械配套服务跟不上,最终买家不愿支付合同款,因此唐要对损失负责。“这是北石厂随便说的索赔额,目的就是为了吓住唐德连。”唐德连的代理人杨健律师说。

  三轮裁决后归“零”

  2007年7月6日,海淀仲裁委作出裁决,唐德连与北石厂的劳动关系存续,驳回北石厂的巨额索赔请求。对于裁决结果,唐德连和北石厂均不服。在7月18日,唐德连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石厂将其档案材料转至海淀区海淀街道办事处劳动部门。而北石厂则继续坚持自己的主张,依然提出了5600多万元的高额索赔。2007年10月18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劳动合同依法应于30日之后解除,即2007年4月4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厂方应于此后依法转移唐德连的档案材料。并且由于北石厂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所以不支持其索赔请求。北石厂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海淀法院判决,判决劳动关系存续,唐德连赔偿5600多万元。12月17日,一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唐德连的所有诉讼请求,同时也驳回了北石厂的高额索赔请求。在经过了仲裁委、两审法院的三轮裁决,所有的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今年1月3日,唐德连又到海淀区仲裁委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被不在受理范围为由拒绝。(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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