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参合农民患大病可获再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1:31 郑州晚报

  本报讯 1月12日,金水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透露,该区将对全区参合农民实行农村大病再救助制度,救助金由区财政按每年每参合农民10元拨付,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新农合政策,参合农民享受补助达到封顶线后,年住院总开支减去起付线和已予补助的金额,个人支付金额超过3万元、不足5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助;5万元以上部分按55%给予补助。医疗费用每年累计补助一次,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为10万元。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15日。此外,金水区村医每年可获6000元的公共卫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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