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齐聚首 共话发展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1:35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会员齐聚首
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2008年1月11日下午,广州亚州国际大酒店七楼会议室热浪袭人。来自广州海事法院、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洋大学、敬海律师事务所等50多位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的代表齐聚一堂,召开2008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中国海商法协会陈敏秘书长专程从北京赶赴广州参加此次会议并致辞。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委员会第六届主任委员、广州海事法院罗国华院长在会上讲话。会议由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黄伟青主持。

  中国海商法协会是由全国从事海商、海事及其法律工作的个人和单位组成的一个行业性专业团体。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作为其下设的8个专业委员会之一,附设在广州海事法院,成立于1992年,会员队伍汇集了我国海运、保险、经贸、法律和教育各界从事海商、海事实务和法律研究人才的精华。海运法规委员会有自已的组织架构和活动规则,2003年第五届委员会任期届满后,由于多方面原因,换届工作一直未能进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委员会沟通、交流、咨询、研讨和解决实务问题的作用,广州海事法院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产生第六届委员会并健全工作机制。

  陈敏秘书长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对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谈了五点希望:一是希望委员会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委员会的活力和凝聚力。二是希望委员会为专业性团体的机制运作方式闯出一条新路。三是希望委员会在工作中秉承理论与实务并举的业务路线。四是希望委员会加强内部沟通和对外联系,为协会整体发展献计献策。五是希望委员会进一步团结会员,建“会员之家”。

  罗国华主任委员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第五界海运法规委员会就换届作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谈了看法。他说,委员会就国际国内海上航运发展和海洋开发问题等组织机关单位、部门积极研究探索,提出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不少被立法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采纳或采用。但近年来委员会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尚未确立长期坚持活动的长效机制,工作活动形式单一,参与广东海洋经济建设的力度不够,建言献策的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罗国华主任委员就此提议:在新的一年围绕海洋环保活动或海域使用权的法律法规问题进行研讨;安排关于海上运输保险的法律问题研究、关于海上物流货代法律问题研究和关于航运管理体制法律问题研究三个方面的理论专题研究;健全委员会委员单位联系、联络机制、委员单位及周边单位、部门、社会团体、国(境)外同行重大情况信息交流机制、重大法律理论研讨成果收集、甄别、报送和奖励机制、各委员单位,各机关、单位、部门、社团重要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等四个机制。罗国华主任委员的提议得到了会员们的一致赞同。

  此次会议分全体会议和主任委员会议两个阶段进行。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立了执行委员会,增设了委员会秘书处,任命了委员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胡后波)

  

会员齐聚首

  

会员齐聚首

  (广州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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