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将最高处罚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1:36 CCTV《第一时间》

  再来关注物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签署第515号国务院令,公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新修订的《处罚规定》,很多针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都有大幅度提升,其中最高的罚款额被提高到一百万元。来看详细报道。

  新修订的《处罚规定》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是提高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以及不执行法定的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和“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提高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等违法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提高为“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提高为“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新修订的《处罚规定》扩大了公告的范围,而不限于在经营场所公告。 新修订的《处罚规定》还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的处罚规定,行业协会如果有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国家连出重拳稳定物价

  针对近期我国物价上涨速度较快的情况,国家相关部门也在短期内陆续推出了多项稳定物价、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措施。来看记者的报道。记者 古峻岭:近一个月以来,从我身后的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出了多个和价格相关的通知和文件,其中就包括了移动通讯漫游费以及液化气价格等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通知和文件。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的重要举措。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出台如此多价格相关的政府文件,国家信息中心的祝宝良认为,目前我国价格形势不容乐观。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 祝宝良: 一个是物价本身上涨的幅度比较高;第二个就是未来上涨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物价一涨肯定对低收入阶层的老百姓影响比较大。物价都在涨,对消费者对投资者都没有好处,投资者也不知道该投什么了。

  接下来我国将从多方面保障物价的稳定:一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近期油、电、气等能源价格不得调整,公交、医疗、学校等公用事业价格不得提高;二要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近期将采最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合理定价;三要严格执法,对于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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