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别成“年夜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4:47 北京晚报

  本报南京讯每年春节期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总会接到为数不少的年夜饭投诉事件,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往年案例,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去饭店酒楼预订年夜饭一定要小心年夜饭的潜规则。

  2007年1月初,张女士在某饭店预订一桌年夜饭,当时双方只进行了口头约定。张女士按约定支付了定金。谁知几天后该饭店通知张女士,说是年底菜价、原料都涨了,因此双方约定好的餐费价格要涨一倍。

  预订年夜饭要有维权意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说,除了要问清楚菜肴的组成、数量和价格以及有无有关费用等,无论酒店怎么样口头承诺,作为消费者应该向商家提出有一份书面约定,其中包括桌数、酒席的位置、开席的时间、支付定金情况等,以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去年春节前,南京的消费者王先生在某酒店预订了年夜饭,标准为每桌880元,但当结算时,酒店又另追加了王先生的其他费用。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的时候要明确收费标准。在选择好酒店和质量、价格标准后,要了解酒店推出的年夜饭在标准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服务和收费项目,并就其他服务和收费项目与酒店进行协商,以避免纠纷。

  去年大年三十,王小姐和丈夫带着双方父母来到某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吃完菜后,王小姐的丈夫便去结账,在付完钱后,细心的王小姐提出要看一下菜单,结果她竟然发现饭店多算了三道菜的钱。

  在饭店多看几眼账单可能被人认为小气。有的饭店就是把握了这种消费心态,有些餐馆才敢在账单上做文章。消协指出,餐饮行业结账多算钱的相关反映,在这几年已经成为投诉中的新热点,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埋单”的良好习惯,以确保消费权益不受损害。陈郁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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