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官兵伤残重危及慢性病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5:0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宁1月14日消息(记者陈俊 通讯员路畅 黄东华)为维护消防部队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及时掌握全区官兵身体健康状况及患病后能够及时科学诊治,规范战(伤、病)残、重危及慢性病、传染病管理,从2008年起,广西公安消防总队建立《广西公安消防部队官兵战(伤、病)残、重危及慢性病、传染病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并于1月1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官兵至上的高度,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明确责任,切实将落实《制度》作为维护广大官兵切身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制度》坚持规范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准确的原则;实行专人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官兵战(伤、病)残、重危及慢性病、传染病情况报告,根据疾病分类,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或《广西消防部队官兵战(伤、病)残、重危及慢性病情况报告表》,并按大(中)队→支队→总队的顺序逐级上报。

  《制度》根据疾病种类,分为传染病类、战(伤、病)残类、慢性病类、重危病类等四类,实行分类限时上报。同时,《制度》明确了分类上报内容:1、传染病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内容,并将疫情出现的时间、地点、主要症状、感染或疑似感染人数、隔离、消毒措施等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2、战(伤、病)残类、重危病类、慢性病类:根据《广西公安消防部队官兵战(伤、病)残、重危及慢性病情况报告表》要求填写内容,其中,如有上报评残材料的可参照总队《转发武警消防部队关于印发<武警消防部队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桂消〔2007〕15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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