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将受重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5: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14日消息(记者文伟 通讯员刘国发 张林)眼下,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市场销售进入旺季,少数经营者以打折、返券、虚构原价、模糊标价等手段欺骗顾客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防止利用虚假的店堂广告宣传,采取不正当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现象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1月14日上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工商物价局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并在全市安排部署了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商业零售、餐饮、旅游、娱乐、交通运输、通讯、天然气、液化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

  这次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经营者1月13日新修订的《处罚规定》旨在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新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具体细化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规定通过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属于哄抬价格,“其他手段”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以便形成合力,严密监管。该局还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当做出质价相符、公开真实的承诺,不能有虚假信息,不能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掺杂使假,不能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要求价格行为不规范的单位,立即检查整改,不要有侥幸心理,凡在价格政策提醒会后被投诉和查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一律按新修订的《处罚规定》重处,一律通报曝光,公开揭露。

  当天上午,来自东胜区饭店、商场、旅游、娱乐等行业的100多家商业经营者参加了会议,他们一致表示要守法经营,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地购物消费,共同履行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年主题“消费与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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