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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多名官员均为城建公司要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07:30 新京报
城建公司云集当地官员 在于国华落马的同时,外界还盛传有多位当地官员涉案。出现上述传言,与于国华担任一把手的吉林市城建公司有关。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5日,最初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两大股东为吉林建业房地产公司和吉林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前者出资120万元,占60%股份,后者出资80万元,占40%股份。法人由时任吉林市建委计财处副处长的董江担任。 不到半年后的10月5日,该公司股东发生变更,由吉林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和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对应受让前述两股东的全部股权,并将公司增资为2000万元。其中市政建设总公司拥有1080万股,一建公司拥有920万股。 1999年9月6日,吉林市城建公司股东再次发生变更,前述两股东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持有,然后将该公司拥有的几幢办公楼作价,加上原有注册资本,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4544亿元。 吉林市城建公司的国有性质和融资功能在于国华上任后得到进一步强化。 2003年12月,于国华被任命为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吉林市的副市长,主管城市建设。 约两个月后的2004年2月11日,吉林市城建公司再次发生变更。股东由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变为吉林市政府独资,与此同时,公司法人代表由董江变为于国华。而且,该公司的人员构成更与普通企业截然不同,吉林市建委主任、计委主任、地税局副局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均是该公司要员。 吉林市市委宣传部人士表示,省纪检委的调查仍在进行中,目前没有定论。对于外界盛传多位当地官员涉案的说法,该人士强调,目前接受省纪检委调查的只有于国华一人。 本报记者 高泽阳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报道 中行吉林市分行对吉林市城建公司三笔贷款详情 贷款时间 1998年12月 1998年12月 2001年6月 贷款额 1亿元 1亿元 600万元 贷款期限 2003年开始还款 贷款期限7年 贷款期限5年 2012年9月还清 2005年还清 2006年还清 担保 吉林市4个城区 由吉林市政府和 吉林市4个城区 道路收费站的权益 市财政局做担保 道路收费站的权益 用途 用于吉林市进行 用于吉林市青源 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越山路、和平路等 大桥、哈龙大桥 “四路两桥”建设 引道工程建设 相关链接:于国华其人 在成为“红顶商人”之前,于国华的仕途之路走得可谓平顺。熟悉于国华的人士透露,他的成长背景十分简单。 于国华1958年12月20日出生于吉林省永吉县某村的一个普通农户,中学毕业后曾担任小学教员,然后担任大队书记、村支书、乡政府领导助理等职务,1983年才进入县级单位,担任共青团吉林省永吉县委副书记、书记。 “他是从最基层一点点干起来的,当时作风朴实,工作扎实。”熟悉他的人士表示。正因如此,1986年,于国华被调入纪检部门,先后任永吉县纪检委副书记、书记,一直工作到1992年。 于国华在永吉县纪检委任书记期间一位同事回忆,当时永吉县每年都有一两个干部受到纪检部门查处,于国华凭借娴熟的业务能力总能将案件处理妥帖。“而且教员出身的他长于言论,公开场合讲话很具鼓舞性,能干会说,颇受领导好评。” 随后他于1992年8月转任永吉县委副书记,5年后的1997年调任吉林省磐石市委书记,2001年调任桦甸市委书记。 在磐石、桦甸工作期间,使于国华广泛受到赞扬的是对这两个城市市容市貌建设方面的贡献。吉林地区曾广泛流传的口碑是:于国华到哪,哪就从大屯子变成了小花园。 基于此方面的特长,2003年12月,他被任命为吉林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并成为吉林市城建公司法人和董事长。 公开资料中,吉林市城建公司的操作模式被概括为三种:一是盘活土地资本和国有资产存量,利用前人积累的物化资本,通过拍卖、出让或置换来获取新的投入;二是积极进行资本运作,推进股份制改造,通过证券市场用活当代人的社会资金;三是借贷资金,通过建设项目的有偿使用,在合作经营中逐年偿还。 但在于国华任下,吉林市城建公司日渐脱离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广泛涉足其他商业活动。在吉林市城建公司的网页上,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的介绍是,除了市政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之外,还包括建筑装饰、装修、房地产信息咨询甚至小区物业管理。而且该公司还有两个子公司———东部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当地政府人士评价,吉林市城建公司一方面掌握工程资源,一方面缺少法人治理结构,最终导致公司一把手于国华步入歧途。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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