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日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14:07 北京晚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代丽丽) 在今天上午市劳动保障局举办的新闻座谈会上,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介绍,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加紧工作,确保月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7月1日按时调整。

  据介绍,今年北京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困难群体就业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开发社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岗位12万个,安置失业人员10万人;实现创业6000人,带动就业4万人;在全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村)2000个以上,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社区(村)总量的40%。

  在医疗保障方面,今年将出台办法将重障残疾人员和劳动年龄内无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适当降低在职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提高社区就医报销比例;调整社区就医用药目录,增加用药品种;提高贵重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报销标准;出台办法解决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大额门诊医疗费报销问题;继续完善“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部分门诊报销问题,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老年病和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也有望纳入报销范围;适当放宽特困群体的救助标准。同时,我市还将启动门诊医疗费实时结算工作,尽快推进结算方式改革,实现刷卡结算,使群众报销不再垫付费用,报销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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