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乡村两级公推直选配套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16:02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月16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成都市委组织部了解到,旨在落实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乡镇、村(社区)公推直选配套制度日前出台。

  据了解,此项制度包括成都市乡镇党委书记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行办法的有关配套文件,内容涉及乡、村两级党组织的选举、考核、质询、罢免,对健全党务公开制度、设置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乡镇党委会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把两级党组织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广大党员群众。

  乡镇公推直选配套制度是对2005年出台的13个配套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成都市乡镇党委质询试行办法》规定,党员对重大事项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可以提出质询,并规定乡镇党委必须在七日内作出答复;《成都市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办法》规定,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职务调整须由本人在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上提出;《成都市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行办法》把普通群众代表参加公开推荐大会人数所占比例由20%升至30%。此外,还对乡镇党委决策前开展民意调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采取“一户一票”进行民主评议,规定公开推荐大会和党员大会应设立独立填票处等内容作了相应制度规定。

  村(社区)公推直选配套制度的起草,与今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同步进行,在换届工作全面结束后出台。

  村(社区)这一级制度注重强化群众监督,规定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接受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不满意率高于50%的引咎辞职;全村三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联名,可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提出罢免动议。村(社区)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议决。

  据了解,成都市委组织部将就制度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计划每年安排3次至4次专题督查,同时,聘请一定数量党员群众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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