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有四点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16: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1月15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干预措施有四点不同。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干预措施的操作办法。二者之间的区别:一是对象不同。需要提价申报的经营者主要是生产企业;而调价备案的经营者主要是批发、零售企业。二是受理机关不同。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经营者需向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列入调价备案范围的经营者主要向市或者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部分经营规模较大的零售商和批发商可以按规定向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三是时间不同。提价申报是要求企业提价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调价备案是企业调价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调价结果,政府保留干预的权力。四是幅度不同。提价申报是不论提价幅度高低均需申报;调价备案则是提价水平超过规定幅度才需要备案。

  实行提价申报,只是对提价理由的正当性进行审查;实行调价备案,只是对调价理由和幅度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办法》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作出这条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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