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农村需要第二步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02: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秦庆武

  中国的改革肇端于农村,山东的改革同样是从农村起步。追忆30年前的那个时代,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剥夺了农民在自己土地上生产和分配的权利,农民兄弟长期吃不饱肚子,必然产生对这一体制进行变革的要求。从记者的采访可以得知,山东的农村改革,起步并不比安徽、四川晚,家庭承包制的推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山东农民在改革中探索着走向小康之路。

  第一步农村改革,实质上是农民土地权利的回归。这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但是它仅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并不能解决农民致富的问题。家庭承包制的结果,造成了土地的细碎化,使小农的生产方式回归农村。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人均一亩多地的经营规模,不仅使农民难以靠土地致富,农业现代化难以实现,而且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众多小农还面临着破产的命运。

  实践证明,第一步农村改革所产生的能量已基本上释放完毕,我国农村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的第二步改革。这就是在进一步让土地权利回归农民的基础上,在农业专业化、产业化的引导下,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2008年中央1号文件已经提出了这个命题,下一步是我们探索如何做好这篇文章的问题。

  现在提出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其前提条件是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权利的基础上进行,而决不是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所谓规模经营,是适应农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进行土地的规模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人口逐步转移,通过土地规范化的流转,这一设想可以逐步实现。

  推动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三个主要动力:一是农村城镇化,二是农业产业化,三是农民组织化。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可以使农民人均占有土地增加,也为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中提供了前提条件。农业产业化,则是现代农业本身发展的要求,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动力。农民组织化,则是农民通过新的合作,如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组织保证。我们期待,中国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将在“三化”的推动下,创造出新的辉煌。

  (本文作者为山东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