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职工称1000万转让是贱卖国家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02:20 新闻晨报

  经营权5年前几乎被转让

  如同乔家的沉浮历史,围绕乔家大院的争论从未停止,转让风波也并非第一次发生。办公室主任孟希旺在采访中向记者透露,2002年底,县政府也曾有意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

  一名职工回忆说,2002年11月的一天,当时分管旅游的副县长来到乔家大院,当着所有大院职工的面宣布,准备转让乔家大院的经营权,“马上有人站出来反对。”

  经过商讨,确定统一书面申诉后,大院职工通过“短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文物局、县文物局反映情况。短短2天内,山西省文物局就下发文件,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由于处理迅速,加上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所以未引起媒体关注。

  2007年年底,当乔家大院再次面临转让经营权,大院职工同样表示了反对。

  据了解,大院正式职工工资每月在1000多元,这在祁县所在的晋中地区都属于高收入,一名临时工私下向记者表示,“正式工收入稳定,当然不希望转制,这意味着下岗。”

  新闻发布会突遭取消

  乔家大院职工的呼吁再次引起了文物部门的重视。《意向书》签订一周之后,山西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许高哲、晋中市文物局副局长梁秀娥等6人迅速来到祁县,县长李丁夫就转让一事作了汇报。县长李丁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乔家大院经营权入股是通过招商引资发展祁县旅游业,开发周边环境。

  许高哲对此表示,开发旅游业初衷是好的,但方式却严重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

  山西省文物局随即叫停了祁县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一事,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省政府,等待批示。

  拍卖被文物局叫停了。但如果上海、重庆相关单位缴足1000万元资本金,乔家大院又将如何处置?记者昨日下午来到祁县县委宣传部,一名自称刘江的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县长李丁夫正在晋中,准备“明日由祁县人民政府主办,晋中市市委宣传部协办的新闻发布会。”

  昨晚截稿前,记者接到刘江打来的电话,“县领导仍就此事向省、市领导进行汇报,新闻发布会暂时取消。”姜鹏山西祁县报道

  1000万是贱卖国家财产

  乔家大院职工对转让经营权的《意向书》发出多种质疑的声音,其中一名在大院工作18年的职工的质疑具有代表性:“个别领导想中饱私囊。”该职工介绍:“县财政每年从大院拿到的钱已经超过1000万元,公司每年才交1000万元,这是贱卖国家财产。”由于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县长李丁夫,外界怀疑其“可从公司分到红。”

  大院职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疑惑,“为什么(转让经营权)两次都盯着乔家大院?”“还不是因为大院效益好,想从中获得好处。”

  据了解,2006年,该院门票收入近3000万元,2007年仍有2450万元,即便在2006年《乔家大院》播放之前,年门票收入也有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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