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偷(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08:06 华龙网-重庆商报

  

身份证被偷(2)

  收到欠费律师函 女子飞西安“伸冤”

  ■她被人用身份证办了6张手机卡

  ■相关单位昨日致电向她道歉

  近日,在渝中区袁家岗上班的女白领张梅(化名)收到一张来自西安的手机欠费律师函,理由是以她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卡欠费。在电话中与对方解释无效后,她打“飞的”前往西安澄清。昨日,西安某通讯公司致电张梅表示歉意。

  6张手机卡欠费5000多元

  本月3日,张梅上班时收到了陕西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内容是该事务所受陕西某通讯公司西安营业部的委托,负责追缴张梅拖欠的电话费。律师函上称,一个以张梅为户名的手机号欠费已有1100余元,并要求张梅需尽快前往该营业厅缴清费用,否则将提起诉讼。

  随后,张梅拨打电话查询后得知,在该营业厅以张梅为户名办理的手机卡一共有6张,且每张都已欠费,累计欠话费5000多元。

  周末打飞的澄清“冤情”

  据张梅介绍,去年5月,她在去西安出差时,在一餐厅吃饭时,自己装有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物品的钱包被人偷走,之后她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回渝后,张将原身份证挂失,并补办了新身份证。

  收到律师函后,张梅多次致电该营业厅,称自己户名的手机卡是被人冒名办理的,但接听的营业员一直不予理会,也没有联系其负责人,只说要她尽快缴费。本月7日,张梅接到了西安一位律师的电话,对方告诉她,1月13日是缴费的最后期限。

  上周六,无奈的张梅只好趁休假时间坐飞机前往西安,她先去当地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的丢失证明,然后在营业厅找到其负责人,终于澄清了自己的“冤情”。

  通讯公司致电道歉

  昨日中午,张梅接到了该营业厅负责人的电话,对方承认了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才让张梅蒙受了“不白之冤”,并向张梅表示歉意。张梅称,该营业厅在没有进行相关核实的情况下,就委托律师茂然向自己发出了律师函,此举对自己经济上、精神上都造成了影响,自己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见习记者 张樟

  ■专家支招

  遗失身份证最好登报声明作废

  据有关专家介绍,从法律上讲,并没有要求身份证遗失后必须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只需尽快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即可。但在实践中遗失身份证不登报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各地都有。他们遗失的身份证,有的被冒充安装电话、手机入网、借款、购物、抵押,有的被冒充作案等。由于他们遗失的居民身份证仍然有法律效力,本人又不登报声明作废,分不清是遗失还是被借用,所以其法律后果只能由本人承担。因此,遗失身份证登报声明作废,是防范自己承担责任的有效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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