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诈骗手段隐蔽不达立案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08:13 法制日报
专利诈骗手段隐蔽不达立案标准
以国务院之名行专利诈骗之实

  发案数下降明显

  高压打击下不乏顶风作案者

  据记者了解,由于事关广大专利权人的切身利益、专利制度的运行和正常社会秩序的维护,多年来,知识产权系统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始终高度关注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2005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吉林省长春市组织召开了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会议,总结了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的经验,研究提出了遏制此类现象的措施,并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2007年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对集中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进行全面部署,并建立了打击涉及专利诈骗行为的长效机制。

  “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近些年,我国专利诈骗案发数量明显下降,但仍不乏顶风作案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2007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判决叶国华、丁红霞夫妻犯诈骗罪,一个拘役4个月,处罚金5000元;一个拘役6个月,处罚金2000元。

  为什么判他们?因为这对夫妇伪造“国家专利发明奖励评审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委员会”,并以这两个“委员会”的名义,根据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公报》上获取的专利权人信息,雇请一些在校学生为其抄写信封,向专利权人邮寄“专利获奖通知书”,要专利权人支付所谓的“专家评审费”。据叶国华的银行账户显示,先后有30余人汇款,涉案金额3万余元。

  发生在北京市通州区的另一起案子,利用的是专利权人谋求专利转化的心理。

  李某、陈某二人注册了3家公司,招募了16名业务员。其间,陈某向业务员教授了诈骗方法:让业务员和专利权人联系,称有外商看好其专利,准备进行投资,从而诱使专利权人先行交付市场评估、翻译等费用。在3个月的时间里,先后骗取了190余人“立项费”、“报告费”等共81万余元。

  此类案件有共性

  手段隐蔽性强不够立案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说:“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挫伤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扰乱国家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

  据介绍,从多年来的情况看,专利诈骗常见形式有三种: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等形式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骗取参展费;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

  “专利诈骗利用的主要是专利权人缺乏资金又急于实现转化的心理,当对方提出要帮助专利转化但必须先预付费用时,这种情况属于诈骗行为的可能性相当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透露,专利诈骗对象几乎都是非职务发明人,多半通过公开的专利文献或专利信息,获取发明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利用信件、网站、电话等方式,以获奖、技术许可为诱饵,引人上当。

  警方有关人士说,专利诈骗的案情,看似手段高明不到哪儿去,但这类案件有其自身特点:

  不法分子作案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采用信件形式,寄送至外省发明人,所谓的“获奖通知”中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不真实。不法分子流窜性大,非常不利于案件侦破。

  再有,单个案件诈骗金额一般为几百元,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发明人在受骗后,也因为金额不大,不愿跨省追究。

  有关专家认为,专利诈骗之所以屡屡得逞,与上述特点有很大关系。应尽快解决不够立案标准问题,加大刑事打击震慑力度。

  启动“天网行动”

  加强协作充分利用刑事手段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邢胜才宣布,2008年,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局启动“天网行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把打击知识产权诈骗行为推向纵深,行动要持续一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积极调查。针对当前不法分子经常跨地区作案的特点,各级知识产权局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地区间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统一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并充分利用刑事打击手段震慑不法分子。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专利权人,在接到专利获奖评奖等消息时,不可轻信,要对其中的内容仔细推敲,采取诸如找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上网查询公司状况等途径了解情况。

  本报北京1月17日讯

  编后

  据统计,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来自民间的非职务发明占据半壁江山。但另一个数字令人汗颜,那就是转化率不足5%,这是专利诈骗盯上非职务发明人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屡屡上当受骗,又严重挫伤了广大非职务发明人发明创造及专利转化的积极性,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我国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2006年年底,黑龙江省投资百万元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陕西、四川等地政府也主导了一系列专利产业化项目。虽然这些动作还不能改变我国专利、资本“两张皮”的局面,但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政府主导下的专利产业化是我国现阶段国情决定的,市场化机制的建立还需要一段时间,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需要各地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因特网等交易平台的搭建,需要成熟的、有经验的中介机构,承担起评估专利技术、给出投资意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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