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15:57 新民晚报

  11:30上午首发

  据新华社北京今日电(江国成刘静)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发展改革委近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尽快研究提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提价申报的具体商品目录及经营者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正确认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性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目的在于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不是冻结价格,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价申报只是对企业提价的正当性进行审查;调价备案只是对调价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

  通知强调,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注意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在审查企业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时,要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对提价理由不充分、调价幅度过大的,要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对企业合理的涨价不应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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