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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联将建议商务楼设置育婴室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15:5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哲)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在婴儿1周岁内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可以授乳2次(包括人工喂养),每胎每次纯授乳时间30分钟,但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很难。在即将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妇联将建议在商务楼宇中设置“育婴室”,方便女职工哺乳。 市妇联副主席史秋琴昨天告诉记者,产假已休完,孩子又不到18个月,不能放托儿所,这个时候的年轻妈妈,势必面临工作与宝宝照料看护的两难境遇:如果产假期满后不去上班,单位可能不保留职位;如果按规定产后90天上班,在老人不在身边、经济状况不允许请保姆、单位又没有“育婴室”的情况下,难以喂养或照料孩子。 0~18个月是婴儿出生后身体、智力发育的第一次飞跃期,母乳喂养和母亲照料对婴幼儿成长具有不可替代性。有些年轻母亲因产假期满上班后路途遥远,单位、社区没有提供类似“哺乳室”或“育婴室”的服务,不得不放弃母乳喂养,这有可能导致婴幼儿免疫力下降。眼前正值又一个生育高峰期,这样的矛盾将可能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为此,市妇联建议,建立社区婴幼儿看护中心。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育婴师,并纳入市幼儿教育管理序列。在年轻白领女性相对集中的商务楼宇,如条件许可,要参照社区婴幼儿看护中心基本标准,由楼宇管理单位建立“哺乳室”或“育婴室”,集中聘请专业育婴师,为楼宇年轻母亲的婴幼儿提供照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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