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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08:03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 1月18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徐光春、李成玉、陈全国、范钦臣、李克、孔玉芳、叶青纯、李柏拴、李志斌、张以祥、史济春、秦玉海、李道民、王尚宇、邓永俭、靳绥东、吴灵臣、黄兴维、王铁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李柏拴主持。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同志有:王全书、李清林、叶冬松、李新民、曹维新、王文超、刘怀廉、连维良、颜纪雄、王明义、张世军、夏清成、李中央、吴全智、贾连朝、王菊梅、刘新民、张大卫、徐济超、张广兴、陈义初、刘其文、赵江涛、李长铎、张洪华。 省军区及驻豫部队领导袁家新、张建华、郭守苓也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担任过省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林晓、黎明、郑增茂、张德广、张世英、俞家骅、亢崇仁、张国荣、杨显明、李学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蔡宁等。 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委托,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义代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五年工作的回顾,第二部分是五年工作的体会,第三部分是今后工作的建议。 王明义说,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着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王明义说,今后,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人大工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分别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和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河南日报记者刘亚辉 本报记者李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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