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型社会活动必须接受安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10:57 BTV《北京您早》

  记 者:王苒

  摄 像:孙强华1

  双播:【导语】

  男播:全国第一部安全检查方面的政府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将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安检。

  女播: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了四大类物品禁止带进大型活动场所。

  【正文】检查办法明确规定,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都要实施安全检查,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必须接受安检,并首次明确规定了禁止带入大型活动场所内的四类物品,分别是具有爆炸性、毒害性的危险物质,枪支、匕首等管制刀具,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以及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或者可能影响大型活动秩序的物品。(做个字幕板)

  【正文】根据安检办法的规定,大型活动主办方不组织安全检查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拒绝接受安检或是坚持携带禁带物品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活动场地,如果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将被强行带离现场,并给予治安处罚。

  【同期】警方对安检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正文】警方也要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个人和活动现场的安全,在参加大型活动时,要主动配合安检,不要携带禁带物品。北京台报道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