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原副市长万晓平被判刑9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16:27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成都1月18日电(记者苑坚)18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峨眉山市原副市长万晓平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

  法院认为,万晓平在纪检机关“双规”期间,如实交代受贿犯罪的事实,属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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