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均住房要超30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2:15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确保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昨天,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今年五年发展目标任务时,对就业、收入、社保、医疗、住房、物价、安全等民生关键词,一一做出了应答。
城镇人均收入年增12%
  政府工作报告称,未来5年,将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政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成长型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工作。
  我市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
  未来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计划实现年均增长12%和15%,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社保体系覆盖城乡
  我市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我市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
增加中低价住房供给
  在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方面,确保城市“双困”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逐步扩大到城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增加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给。城镇居民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未来5年物价基本稳定
  未来5年,我市物价总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与兄弟省市和国外进行战略合作建设粮油肉等生产基地,依法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和乱收费。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制图/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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