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粮食乳品等商品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2:37 大江网-江西日报
江西对粮食乳品等商品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物价上涨牵动百姓生活。 本报记者 杨继红 摄

  ●自2008年1月19日起施行 ●主要采取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办法 ●对企业合理调价行为不予干预

  本报讯 记者何宝庆、实习生谭宁报道: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方案》,对粮食、食用植物油、乳品等商品价格进行临时价格干预。该方案自2008年1月19日起施行。

  “两手抓”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

  去年5月以来,我省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特别是部分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少数企业趁机搭车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群众反映强烈。此次方案的出台,旨在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消除群众涨价心理预期。

  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我省主要采取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办法,即: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目前,省发改委已经对须提价申报的行业、商品以及企业进行了明确规定;须调价备案的企业则由各设区市确定并报省发改委同意后再予执行。

  《方案》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被列为提价申报名单的企业,在提高列入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时,应在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发改委。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经营者,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对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

  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仅是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辅助性措施,并不是冻结价格。实行价格干预是临时措施,不是长期政策。要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生产、增加供应。

  据了解,为减少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目前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临时补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增加对高校学生食堂专项补贴等。

  省发改委负责人强调,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各地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继续抓好上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并有所改善。

  对企业合理调价行为不予干预

  《方案》强调,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无论是提价申报还是调价备案,都不改变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性质,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行提价申报,只是对提价理由的正当性进行审查;实行调价备案,只是对调价理由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只要企业提价理由正当、充分,提价幅度适当,价格主管部门不会限制企业自主定价,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方案》明确规定,如无充分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

  ■各方反映

  市民:为临时价格干预叫好,期待真正落实到位

  市民姚女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自己的生活因物价上涨受到了一些影响,如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能真正起到稳定主要商品价格的作用,将是政府为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在一些网络论坛上,不少网民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能否产生真正的作用还是个未知数。一名九江市网民发帖表示,国家已连续20多次对药品零售价进行调整,但药价至今仍居高不下,希望这次价格干预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相关企业:拥护政策,希望能出台相应补贴措施

  “政府出台这一政策,我们坚决拥护,也将严格执行。”万年贡贡米集团总经理蔡阳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同时,蔡阳厚希望国家对不提价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或政策支持。只有让企业不亏本,价格干预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李晚成 廖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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