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费听证传第一声“春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8: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为2008年通讯行业的第一声“春雷”,即将于1月22日举行的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可谓“举国关注”。不少消费者对价格主管部门倾听消费者意见的姿态表示肯定,他们尤其希望这次听证最终能成为融化国内电信资费多年坚冰的开始。

  听证的两套方案近日对公众公开后立刻引起热议,最核心的是手机漫游费成本问题。虽然听证会召开的日期临近,但根据媒体的报道,关于手机漫游费的成本,包括手机漫游通话费中的基本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的定价成本依据目前尚未公开。这一前提下出台的漫游费用有可能是一笔“糊涂账”,很难说清楚最后的漫游费用到底是否真正“便宜”了消费者。

  比较起来,手机漫游费与大多数手机用户的关系,远不如双向收费、月租费等来得更密切。此次听证之所以引起广大用户的深切关注,更多的是来源于电信资费破冰信号对消费者的鼓舞。实际上,需要听证的不仅只是漫游费的收取水平。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手机漫游费的降低,主要受益者可能是经常出差的那一部分人,而取消手机月租和双向收费的最大受益者才可能是广大老百姓。

  (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方案

  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

  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据发改委网站)

  手机漫游时费用如何产生

  参与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制定讨论方案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20日说,与本地通话不同,例如一个北京的手机用户漫游到上海,可能发生以下三种费用。

  第一部分是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后通话,必然要占用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的网络,会发生相应的成本,这个成本就是在上海本地的通话费。对于这一部分,目前按照后付费用户每分钟0.4元收取,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收取。

  第二部分是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看到这个号码不是自己的,而是北京的,是否应该提供服务呢?这就需要向北京的移动运营商进行查询。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在查询之后对上海进行回复,并通知上海方面可以提供服务或是欠费不可以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建立漫游的过程,这一部分费用在电信行业称作手机漫游费。

  这部分为了建立漫游而收取的费用,就是在第一部分0.4元和0.6元的基础上各加0.2元,于是就变成了每分钟0.6元和0.8元。在政府有关电信资费的文件上都是把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即包括在漫游地的本地通话费,

  以及建立漫游的费用。所以,这次的听证会也称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方案”,跟建立漫游收取的0.2元不同。

  第三部分是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往往会发生长途电话费用。如果在北京的朋友给已漫游到上海的北京用户打电话,北京用户如果接了这个电话,或者北京用户在上海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占用省际长途电路,就发生了相应的长途通话费。

  综合以上,北京手机漫游到上海后,每分钟0.4元或0.6元,加上每分钟0.2元,再加上每分钟0.7元,就变成了每分钟1.3元到1.5元。这个收费标准不符合近年来全国电信资费普遍大幅度下降的形势,必须予以调整。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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