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8: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从今天起,我省米面油等商品的重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进行提价或调价时,必须到省物价局申报或备案。昨天省物价局发布公告,宣布我省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正式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在对成品粮(米、面粉)、食用油(菜籽油、大豆油)提价时,需提前10天到省物价局申报。在对成品粮(米、面粉)、菜籽油、调和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奶粉调价时,需在调价后24小时内到省物价局备案。 (吴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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