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授权城管强拆违规房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8:54 南方日报

  “群租”隐患多,省人大代表建议

  授权城管强拆违规“房中房”

  本报讯 (记者/谢苗枫 徐林周志坤)“把一套房分拆成几套来出租当然可以赚更多,但改来改去有的还把厕所改到了楼下的卧室上,这怎么行?”昨日,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杨建城严辞呼吁,“房中房”大多出现在市区旺地,因此希望政府修改和完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住宅内装饰装修,不要让“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

  拆分出租租金翻倍

  据了解,由于大城市市区中心地段房屋租金较贵,为此,不少业主或承租人擅自装修将一套房屋改成多套,配备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形成特殊的“房中房”,出租给外来人员。

  “以广州为例,一套在较好地段100平方来左右的住宅,如果以整套出租,租金不过3000元左右;如果改造成5小套出租,租金可达5000至6000元。”杨建城说,租金翻倍的利益驱动使违法装修改建住宅呈不断蔓延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广州市天河区就有1500多套违法改建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写字楼云集、租赁市场较为活跃的城区。

  床顶上就是厕所

  记者了解到,“房中房”绝不仅仅给物业管理带来难题,还直接对周围邻居的作息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市民甚至形容为“噩梦”。“我家楼上那户人家把90多平方米的房子改成3个独立套房,结果我的床‘顶上’就是厕所。”广州市民老李说,“装修把地搞薄了,把下水道改了,睡在床上连人家冲厕所的声音都听得见,有一次还漏水,修了两个多礼拜!”

  杨建城代表认为,违法违规改建、装修用以“群租”引发的不良影响主要集中四个方面:一是破坏房屋结构,增大楼房的载荷,容易引起塌楼等事故;二是消防隐患大,安全无保障。“房中房”内煤气罐数量多且达不到安全的设置要求,加上人口密度大、没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三是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邻里和睦;四是带来治安隐患,相关警情上升。

  对“房中房”停水停电

  对此,杨建城等10名代表昨天提交了关于修改和完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住宅内装饰装修的议案,建议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增加相应内容,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可操作性,以打击住房内违法装修、改建行为。

  比如,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中增加‘分割搭建若干小间’、‘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等条款,并将这些行为定性为违法装饰装修;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的巡查、告知责任,进一步赋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制止和强制拆除的执法权力;对已经完工的,但危害楼宇安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装饰装修,建议考虑采取停水停电、房屋租赁部门禁止违法装饰装修房屋出租等强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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