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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教授陈鸿宇:借鉴增城经验明确生态补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8:54 南方日报
借鉴增城经验,明确生态补偿机制 ——省委党校副校长、区域经济学教授陈鸿宇谈我省主体功能区建设 ■专家访谈 “珠三角虽总体上属于优化开发区域,但内部也是千差万别,各市自身也要将四大功能区具体化;欠发达地区中的一些限制开发区域,在政府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更需要构筑生态补偿机制。”省委党校副校长、区域经济学教授陈鸿宇如此认为。 增城经验可供珠三角地区借鉴 当前,我省正在推广增城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经验。 据介绍,地处珠三角区域内的增城,根据自身不同镇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已有发展水平,将7个镇划分为3大主体功能区:南部着力建设新型工业化区,中部着力打造文化产业城,北部着力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区。 “增城经验最可贵的就在于,以南部补北部、以城补乡、以工带农,实现协调发展。”陈鸿宇认为,珠三角虽然从整体上属于优化开发区域,但不同地市也千差万别,其自身也必须将主体功能区具体化。 全省范围内明确生态补偿机制 如果欠发达地区被划定为限制或者禁止发展区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强化,能否使该区域的居民享有其他区域大体相当的福利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 陈鸿宇认为,除却财政转移支付,还应该明确生态补偿机制。他举例说,一些河流发源地城市如河源和清远,为了保证水质必须少搞工业,那么东莞、深圳、惠州等地在使用万绿湖水时,必须体现有偿原则。 “欠发达地区还要准确理解工业化内涵,就是说不一定要搞冒烟和排污的工厂,可以利用生态优势和后发优势努力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等。”陈鸿宇指出,实际上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就对山区内部的非均衡发展格局已有明确的阐述,要求广东山区建设成为新兴制造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旅游休闲三类“基地”,就蕴含着不能局限发展工业、准确理解工业化内涵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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