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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协委员提案建立贫困大学生低保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9:15 都市时报
昨天(1月20日)下午,在省政协提案组,一份“关于建立云南省高校本科贫困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提案引起许多人的关注,这份提案的前5页纸都是满满的姓名,原来这是一份由卢云伍、刘绍怀、管宁生、肖宪等82名委员联名的提案,这么多委员联名的提案,在本次会议 期间,截至昨天总共641份提案中很少见。 云南高校学生30%是贫困生 随着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贫困生现象日益突出,高校贫困大学生已构成一个庞大的特殊社会群体,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解决关乎民生的“学有所教”,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据统计,云南省高校本科贫困学生约5万人,按全省17万本科生计,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30%,特困生约占15%,都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全国普通高校贫困学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约为5%。多年来,国家和省、市陆续制定了一些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 然而,随着物价上涨,高比例的贫困学生,有限的助困资金,加上不稳定的助学经费,贫困大学生受惠面仍十分有限,生活保障也不够稳定,许多贫困生仍生活困难,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贫困生低保制已有良好先例 提案认为,建立高校贫困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利用有限资金进行的行之有效、操作简便而又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措施。目前,全国有的省份已实行了针对大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如河南省于2006年底在全省各高校已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规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生活标准不低于150元。我省如果能在此经验基础上也出台类似政策,省财政每年投入约5500万元资金,就可基本解决我省本科贫困大学生的生活保障问题,并将产生极好的社会效应。 低保学生应每月承担公益劳动 提案建议,可将贫困大学生划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特困)两个层次,给予不同额度的保障金;保障金额度可参照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由于大学生在校就读时间为10个月/年,发放时间也应为10个月。另外,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每月也应承担8-1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劳动,如交通安全协管、环保宣传、社区服务、校园卫生等,并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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