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丢失全由员工赔?商厦这种做法对不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9:54 燕赵都市报

  春节近了,可唐山大洋商厦五层波司登、雪中飞、雅鹿专柜的8名售货员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从1月1日起,她们所负责的专柜丢了20余件羽绒服,而商厦认为这事应由她们负责,并于最近扣发她们五六百元工资,还表示下月将继续扣。大洋商厦部分员工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此事,并希望咨询法律界人士,商厦做法是否合理。

  ■事件:20余件羽绒服离奇失踪

  波司登专柜的毛女士回忆称,今年元旦,客流量非常大,为防货物丢失,3名售货员一边卖货一边紧盯着卖场,尽管这样,到了临下班清点货物时,却发现了有少货的情况。“当时我们说可能少货了,但经理没有让我们清点,就让我们回家了,谁知道隔日一上班却发现波司登羽绒服少了8件,雪中飞也少了8件,隔两天雅鹿也少了6件。”毛女士说,事发后大家都想知道公司会怎样处理,可接连几天也不见有动静,直到发工资的时候,才知道每人扣了五六百元,并说还将继续扣。

  丢失羽绒服,难道责任就应该完全由售货员承担吗?为什么公司不报警?

  售货员对此有很多疑问。1月17日,在大洋商厦五层羽绒服卖场,记者了解,已有两名售货员辞职,而留下来的人也没有心思工作。“这回发工资雪中飞柜台的3名售货员每人扣了500元,波司登3名员工每人扣600元,雅鹿2名员工也每人扣了600元,而且领导说下次还要扣。我们都想走,可一想到十几天的工资和提成泡汤,连几百元的押金也没有了就想再等等。”一名员工称。

  采访中,很多售货员对这样的处理方法都很不服。而对于谁来承担货物丢失责任的问题,售货员和公司经理有不同的观点。

  ■商厦经理和售货员各执一词

  “在客流量大,且没有增加人手的情况下,丢失货物是很正常的,我们觉得并不能把责任全归罪到售货员身上。况且这么多货物丢失,不可能完全是我们卖错卖丢,隔日点货,很有可能中间环节出现了偷窃行为。”毛女士认为,这么多货物丢失,经理首先应该报警。很多商场员工表示,员工可以对丢货承担部分责任,但公司也有责任。

  负责羽绒服卖场的赵经理1月17日表示,开业两年来,商场从未出现大量丢失羽绒服的情况,这次肯定有人在集体偷窃。但他表示,不管是内盗还是外盗都应由营业员承担。他说,营业员的天职就是在保证货物不丢失的情况下,把货卖出去,现在货物丢失,丢货赔偿天经地义,理应由营业员承担。

  对于为何没有报警,赵经理表示,因为没有抓到小偷,所以无法报警。而对于为何次日点货,赵经理称9日出差回来后才得知货物丢失。

  昨日,记者又联系到当日值班的王经理。对于为何次日才让营业员点货,王经理称有事,让过会再打,而记者再打过去,他拒绝了采访。

  ■律师:两名律师说法也不同

  对于丢失羽绒服该由谁负责的问题,记者咨询的几位律师也看法不一。河北经广律师事务所的赵玉广律师认为,员工疏于防范造成货物丢失,应该承担责任。而经理没有让他们及时清点,并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如果售货员怀疑夜间有人偷盗,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也可报告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侦破并追缴了部分货物,售货员可以减轻部分经济赔偿。

  而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君则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由售货员独自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元旦是销售旺季,商场未加派人手,说明风险防范有疏忽;其次,商场的这种自选产品的行业经销特点也回避不了货物丢失的情况发生,公司不能把这种责任无限地扩大,全由售货员承担;再次,如果确是在次日清点时发现货物丢失,说明丢失货物不单是营销时间发生的,不能全归咎于售货员。

  而对赵经理不管外盗与内盗都由营业员负责的说法,陈君认为,营业员卖货付出的是劳动,收获的是劳动报酬,而利润的收益人是商场,发生外盗,风险应由商场承担。而若是内盗,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是哪位员工偷窃,让其赔付,否则势必会冤枉一部分员工。大家评说

  关于这件事,您是怎么看待的,欢迎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说出您的观点,尤其欢迎法律专业人士发表高见。电话:0315-2340000

  (本报记者:齐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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