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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1名人大代表建议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04: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赖伟行、文远竹、刘旦、任珊珊、刘文亮、潘勤毅)昨日,陈明烈等11名人大代表提交建议,在广东全面推行以税代费,取消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陈明烈认为,个体户可以说是特定的社会弱势群体。目前个体工商户反映最强烈的是,同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营、集体、私营企业,政策规定都不征收工商管理费,唯独个体工商户除了依法纳税外还要加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陈明烈提出,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认真落实降价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标准的通知》是为了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而出台的,但有的地方为了局部利益不但不降,反而还在不断提高征收标准。他建议,在取消收取个体户的管理费后,要加强宣传,增强个体户的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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