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纪委对信访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06:2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钦州讯 1月16日,钦州市纪委对信访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莫先生因在破获某案值上百万元的经济违纪违法案中举报有功,获奖金近6000元。

  为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从2005年5月下旬开始,钦州市实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该办法不仅奖励举报经济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对举报非经济方面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也同样给予奖励,违纪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降级处分的,举报者可获1300元奖励。

  钦州市在完善对举报人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定获奖的举报必须是实名举报。该奖励办法实行以来,成效显著;实名(署名)举报件所占的比例大幅上升,2007年达54%;根据实名举报,钦州市纪委去年查处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上的经济违纪违法案3件,对1名拟提拔为副处级领导的干部予以立案查处;先后有6人共获得1.5万多元的奖励。为方便群众举报,该市还在钦州廉政网上开通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电子举报。

  (梁日 张秀娟 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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