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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协委员呼吁避免城镇贫困问题边缘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00:04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记者 蒋亮) “城镇贫困居民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也不存在着增收和减负。他们一旦没有工作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加之就医、就学、就业和住房等问题的困扰以及近年来物价上涨过快等因素,使城镇贫困家庭的生存压力和贫困程度不亚于农村贫困人口。”1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政协第十届四川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组获悉,如何帮助我省贫困弱势群体改善生活正受到越来越多政协委员的重视。 委员呼吁重视城镇贫困问题 来自妇联界别组的曹志碧委员在提案中写到,目前,四川省内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有些如医保就还仅处于起步阶段。“城镇贫困居民不同于农村人口,他们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也不存在着增收和减负,他们实际上的生存压力和贫困程度并不亚于农村贫困人口”,曹志碧委员认为,省政府应该在积极关注农村贫困问题的同时高度重视城镇贫困问题,避免城镇贫困问题边缘化。“政府应该认真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对城镇贫困人口建立台帐,完善机制,落实措施,推进解决和缓解城镇贫困问题。” 曹志碧委员建议说,政府应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扩大城镇低保覆盖范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执行好劳动合同法,使之全面建立完善的医疗、工伤、失业、养老和生育等社会保障体系。” 提议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周维德、孙纯、李再成、毛平、杨志男和邹永洪等六位特邀组委员则呼吁说,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我省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周维德指出,“低收入是贫困人员的生活表象,企业下岗人员年龄大多在四五十岁左右。他们下岗后无固定收入,靠打临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他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下降,入不敷出的状况让这些低收入人员的生活越来越难维持。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在对待下岗工人再就业方面可以采取优先原则,并在下岗工人的住房、医疗及子女上学方面给予适当补贴或减免。” 针对失地农民的情况提案则建议说,政府应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工作,“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失地农民的子女入学要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一样坚持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同时,政府还可以在非耕地和多余宅基地上做好文章,让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成为股东,从而既促进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又让失地农民得到相应的生活保障,还能部分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促使他们能尽快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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