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批交通标志“请君入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01:17 金羊网-新快报

  建议“管路”与“管行”相分离,杜绝为罚款而管路

  新快报讯(记者 英姿 吴璇 文安 红艳 琦钿)“一段平直的大道上,突然设置了一个60km或40km的限速标志,而且标志并不醒目,甚至有可能被树木遮挡。为什么要在这样的路段设置一个过低的限速标志?”人大代表杜远蒲痛批交通标志“请君入瓮”现象,并联合12名人大代表建议将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执法管理分离。

  代表指出,在省城闹区,见过一段不足100米的“创收路”,每天有两名当值交警在这里抄牌执罚,驶向这一路段的司机屡闯“禁区”,几乎无一例外全都领到“罚单”。原来他们采取的是“请君入瓮”的做法,一个“公交车除外”的禁行标志并不是设在街道的入口处,而是设在街道出口前100米的地方,迫使司机就范,就算司机足够机灵,侥幸看到了禁行标志,也只得往高架桥底下调头,白走了一段冤枉路。代表认为,本来,交通建设部门对某道路或路段依据车流量、时速、承重等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他们对路基厚度、路面宽度以及弯度斜度等指标都进行过精确的计算,对道路的通行能力最有发言权。但是道路建好以后,道路的限速、允许何种车辆通行等交通标志却只由公安交管部门设定。这样容易造成道路资源浪费,甚至为人为设限、制造创收路、滋生部门腐败创造了条件。因此,代表建议实行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执法管理相分离的制度,即交通信号标志的设置和调整统一由交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原有交通信号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理的保留,不合理的坚决整改;交通安全的执法管理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对交通信号标志的设置和调整有建议权,也有临时设置权,但不能把临时标志作为罚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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