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条例进入立法程序 专家称应关注问题彩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06:34 人民网-人民日报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专业彩票发行机构

  ●20年中,彩票管理主要由国务院颁布规范性文件和一些部门规章来规范

  ●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提出由财政部尽快起草《彩票管理条例》

  ●2007年,我国彩票销售总量突破1000亿元。而《彩票管理条例》已进入国务院立法程序

  1月22日,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目前《彩票管理条例》已经进入国务院立法程序。彩票业诞生20年,始终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状况有望改变。

  1月17日,民政部全国福利彩票工作会议上透露,2007年中国福利彩票总销量达631.6亿元,为国家筹集福彩公益金217亿余元。而加上此前公布的体育彩票的数据,去年全国销售彩票总量达1016亿元,首次破1000亿元,筹集公益金则超过300亿元。

  20年立法空白

  彩票管理条例有望尽快出台

  有人说:“彩票虽小,却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国计民生。”此言不假,彩票是一种为社会公益事业筹集资金的重要工具,发行彩票也被认为是汇集闲散资金,弥补国家财政,有效解决社会福利和社会难点问题的“国际经验”。

  目前全世界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彩票,大都制定有专门的彩票法律。而我国发行彩票超过20年,对于彩票发行、销售、监管和公益金分配使用等环节的规范,主要靠国务院的几份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部门规章来约束。因此,彩票立法的呼声一直很高,但却总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2007年底,有消息称《彩票管理条例》正在加快制定,而且有望尽快出台,“彩票立法”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本报记者专门向国务院法制办核实此消息,法制办有关人士确认此条例目前正在制定中。

  其实,200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就曾提出,由财政部尽快起草《彩票管理条例》。综合这些信息分析,国人翘首期待的“彩票立法”将首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得以确立,而且这一进程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关注“问题彩民”

  立法应防范社会风险

  2007年是中国彩票业创造纪录的一年,纪录不仅仅是总量突破1000亿元。

  11月27日,甘肃省嘉峪关一位彩民投注福利彩票双色球,中了1.13亿元巨奖,创下我国发行彩票20年来单人中奖最高纪录。对于普通人来说,彩票可以带来游戏的乐趣,也代表着一种机会和运气。

  据民政部公布福利彩票相关数据推算,去年全国人均购买彩票78.76元,占人均年纯收入约1.20%。

  “以极少量的闲钱换取极小的机会。”对于彩民来说,这是一个理性的底线。然而,财富神化的不断冲击,却让一些人不断突破这条底线。

  “白领沦为服务生,挪用公款购彩票锒铛入狱。”近几年,彩民因为沉迷于彩票无法自拔,致使自己无心工作、倾家荡产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2007年4月,河北邯郸农行员工任晓峰、马向景从自己管理的金库中盗窃5100万金库巨款,举国震惊,其中竟有4300万用来购买彩票,也创造了彩票发行历史的“另类纪录”。

  “彩票法律法规的制定首先应该明确这个行业存在一定‘负面性’。不承认这一点,就很难设计出能有效预防风险的法律制度”,北京大学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执行所长王薛红博士如是说。

  王薛红认为,要引导彩民理性对待彩票,而制定法律必须以有相当数量的彩民不理性为假设,这样才可能通过法律制度来防范彩票带来的社会风险。比如在彩票销售环节设定风险提示、限额销售等控制机制。

  她认为,条例还应该体现对彩民利益和诉求的尊重,尤其是对“问题彩民”的关注。可以规定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救助问题彩民的基金等,至少应该有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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