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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票据私收广告费 "总编"携款"人间蒸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09:5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琦)东北男子苏某与港城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合作发行《秦皇岛便民手册》,在开展广告业务过程中,苏某自称编辑部“总编”,并伪造公章及票据私自收取广告费,行为败露后携款逃之夭夭。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 张先生是一家景区的部门负责人,据他讲,2007年7月,30多岁的东北男子苏某来到公司,自称是《秦皇岛便民手册》编辑部的总编,他与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合作印制刊发《便民手册》,于年底发行10万册,手册广告宣传页正在招商。几天后,张先生与苏某签订了书面协议:封面赠内页整版共计12000元,预付现金2000元,余款出书后一次付清。 几天后,张先生得知,苏某已携款逃走,《便民手册》不再出版发行。他找到那家文化传播公司要求退还预付款,迟迟没有结果。对方曾提出用其他广告弥补,被他拒绝。 1月21日上午,记者随张先生来到了这家文化传播公司,该公司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讲,苏某与他们公司的确属于合作关系,在共同开展《秦皇岛便民手册》广告招商业务中,发现苏某存在伪造他们公司公章、票据的不法行为,并私自收取广告费,苏某与张先生公司所签协议上的公章就是伪造的。为此双方产生矛盾。2007年7月底,苏某突然携广告款没了踪影,电话也联系不上,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苏某逃走后,有20余家已交纳预付款的广告客户找到这家文化传播公司讨要说法,目前已通过退钱及其他方式解决。经进一步协商,该公司承诺将尽快退回张先生的2000元预付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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