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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刊2007年11月上半月(总第357期)刊登的《她们扳倒了巨贪温梦杰》一文,因作者对细节处理不严谨、本刊审稿不细致,致使涉及当事人的情节部分与事实不相符。在此,向当事人及广大读者致歉。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