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韩国的常规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12:04 南都周刊
进入韩国的常规路径
进入韩国的常规路径

  “我儿媳妇去了韩国,不让她走,但她非走不可。”吉林省龙井市新化屯的金龙山开着一间小商店,“我们这里没啥挣钱的,要供孩子上学,我儿子不同意媳妇去,但也没别的好办法。”

  新化屯及周边的朝鲜族村庄都在演绎着一个个到韩国发财的故事,每一个朝鲜族年轻人的心中,都装着一个灿烂的“韩国梦”。

  “正常的途径,有劳务公司代办,一个人要花5万多块钱。”金龙山说,这些钱大都是借来的,年轻人去到韩国,一般几个月就可以挣回来,“基本上每户家庭都有一两个人在韩国的,挣了钱回来,花完了再去挣。”

  也有一些人,即使挣到了钱,也不想回来,选择了在韩国非法滞留。

  多次往返韩国之后,一些人就想合法地留下来。“他们就想着加入韩国国籍,像这样的人,我们村每年都有几个。”金龙山说,仅在新化屯,就有几十名女子通过结婚的途径,取得了韩国国籍。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以劳务的身份抵达韩国,开始实现梦想。一些人选择了非法的路径。偷渡是一个普遍的方法。2005年5月24日,一名40多岁的中国朝鲜族人携带7名亲戚,乘坐橡皮船,在仁川瓮津郡小令岛试图偷渡时,被韩国海警抓获。这8位偷渡者向警方供认,他们在3天前从中国威海港出发,依靠两个指南针向东行进,由于燃料耗尽无法上岸。

  几乎每年,在广阔的黄海水域,搭载着“韩国梦”的偷渡船只一直是络绎不绝。

  年轻女子通常选用结婚的途径,合法地进入韩国。韩国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韩国男人同外国女人缔结的婚姻的数量,2004年总数高达25594件,是2002年的11017件的两倍多。在那些外国新娘中,来自中国的新娘数量占多数,2004年的25000余起跨国婚姻中,迎娶中国新娘的占72%,绝大多数是中国朝鲜族姑娘。

  合法婚姻之外,也有韩国黑社会组织以“假结婚”的手段,将中国朝鲜族女子输入韩国。这些黑社会组织盯上韩国的单身老人、残疾人,甚至街头露宿者。他们向这些人支付300万到600万韩元(1000韩元约合82元人民币)不等的报酬,让他们与中国朝鲜族女子结婚,并在韩国户籍上登记协助她们进入韩国。而中国女子需向黑社会交纳的费用一般为1000万到2000万韩元。

  “洗户口”则是一个一劳永逸解决身份的方法。“先由韩国人找到无主户籍(即户籍存在人不在),再找到出价合适的中国人,伪造相关证件。”熟知内情的人说,这种获得韩国国籍的路径很早就引起中韩两国警方的密切关注。韩国警方曾破获过一起尚北道郡无主户籍上登记的名头,为一位中国人伪造了身份资料一致的护照和身份证件。

  “韩国梦”并不都是色彩斑斓,同样充满了悲伤和泪水。像1月7日发生的灾难,早在数年前就曾经发生过,身处“3D”工作环境的中国劳工,每天都面临着危险。

  2004年7月2日,在京畿道彭城邑草炭里,一家无照经营的汽油物工厂发生了爆炸事故。一名韩国工人一个星期后重伤死亡,66岁的中国朝鲜族人张富贤全身烧伤面积达87%,16天后死亡。

  韩中交流协会自2000年1月成立,已经无偿为上万起中国非法劳工薪水、押金等问题,出面相助。

  入籍运动

  对于非法滞留韩国的中国朝鲜族人,韩国政府曾多次采取措施,试图一下子解决干净。可是,那些滞留的人大部分都不愿意无功而返。为了争取到入籍韩国的机会,滞留的中国朝鲜族人经过了多年的“黑”在韩国的生活,他们自发组织了协会,与韩国政府进行对话,使得韩国的法令在2000年以来发生多次修改。

  2003年以前的韩国《国籍法》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1949年10月1日为基准日期,对此前出生在韩国的朝鲜族人可以申请恢复国籍,但是在此之后出生的人必须申请归化。”

  按照这条法律,只有很少的人能够获得入籍的机会。2003年11月14日,韩国政府下令驱逐非法滞留的外国人。同日,5000多中国朝鲜族人开始在首尔8家教堂绝食、示威。半个月后,韩国总统卢武铉出面探望绝食的中国朝鲜族人。

  “非法滞留”也是中国朝鲜族人申请韩国国籍的绊脚石。在那位被拒入籍的权先生的判决书上:“原告明知违法,却长期非法滞留韩国,这是无视韩国法律的行为。根据《国籍法》,原告属于‘品行不端的人’,驳回恢复国籍的申请理由成立。”

  绝食、示威和与韩国总统的对话,使韩国的法律发生了松动。2004年3月31日,韩国法务部长官康锦实向提出计划:放宽朝鲜族人加入韩国国籍条件。根据“方针”:除本人以外,堂亲以内亲属在韩国国内拥有户口本;通过族谱、目前居住国家公共部门证明文件、遗传基因识别等方式证明本人和韩国国民有血缘关系;在海外同胞第1代子孙中,未能注册户口的1945~1949年出生者有望恢复国籍;无论是海外第1代同胞的未婚子女,还是已婚者,只要具备资格,就能获得国籍。

  对于非法滞留者,只要是拥有韩国户口的第1代同胞、其爱人、未婚子女和已经恢复韩国国籍的第1代同胞的爱人、未婚子女都能恢复国籍。

  这一法令修改为许多中国朝鲜族人打开了韩国国门,但大多数仍然只能非法滞留,他们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运动。

  2005年6月17日,韩国法务部再次放宽入籍条件,“从人道主义考虑”,允许1992年8月24日中韩两国建交前进入韩国的约1000名非法滞留中国朝鲜族人加入韩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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