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干预没有违背市场经济(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22:16 央视《经济半小时》
发改委:价格干预没有违背市场经济(图)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副司长张满英在北京市一家大型超市了解价格情况时强调,作为销售商来说,商品价签一定要规范。

发改委:价格干预没有违背市场经济(图)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通过政府看得见的手来适当地干预,这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正常的手段。

发改委:价格干预没有违背市场经济(图)
不仅仅是北京的牛奶市场存在上涨情况,近期,南京、上海等地都爆出过牛奶涨价的新闻。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1月23日晚《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发改委:价格干预没有违背市场经济》,以下为节目实录。

  这一段时间,大家街谈巷议,离不开一个焦点就是价格,今年1月上旬,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了58%、43%、46%和51%,物价幅度这么大上涨,多年少见,国家也动用了十几年都没用过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力图抑制肉禽蛋油这些民生商品涨价的脚步,那么,眼下价格干预措施在市场上到底产生了什么效果?记者和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一起到北京的超市做了调查。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临时干预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的实施办法之后,各地的价格部门陆续展开了针对重点商品的价格检查,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副司长张满英来到北京市一家大型超市了解价格情况。在这家超市,张满英副司长着重了解了猪肉、食用油等关系老百姓日常消费的食品价格,并一再强调作为销售商来说,商品价签一定要规范。

  张满英:“合格的价签要有品名、价格、监制单位,消费者发现问题,一定要举报,价格部门马上来落实,我也是消费者,所以也有一个切身体会。”

  张副司长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要求各地开始市场价格监管,希望能够抑制不合理的价格上涨。

  张满英:“既有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比如粮食,肉禽蛋奶,还有相关的,像天然气,农产品,我们的态度是该打击的打击,该曝光的曝光。”

  记者和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副司长张满英一起考察了北京的超市,发现很多商品尤其食品的价格虽然在上涨,但还没有失去控制,对国家出台的价格干预措施,我们不仅关心它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物价涨幅,也希望知道这么严格的物价管制手段,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今天,记者也采访了发改委价格司的副司长周望军。

  记者:“你看前一段时间国务院新修订了价格的规定,然后在15号又公布了干预价格的一个措施,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连续出台这样严厉的措施来管制价格?”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到11月份我们国家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升4.6%,其中由于食品价格上涨,推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1%,占整个涨跌因素85%,那么食品价格上涨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缩小城乡分配的差距,调动农产品的积极性,改善农产品的供应,另外一方面由于短时间内大幅度上涨,对城镇居民生活,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基于这种背景,为了控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平抑市场物价,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最近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记者:“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企业实行的是自主定价,现在干预价格会不会退回到计划经济,这是不是历史的退步?”

  周望军:“日本在1976年到80年,曾经政府拨款40亿日元,在全国动员了4万人,配备了4万人,对全国130多人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了管制,130多种,这是日本的例子,那韩国也做过类似的事情,那是说的远的,近的说去年的事,去年10月初,俄罗斯政府宣布,把黑面包、黄油等居民基本生活的六种食品价格冻结在去年10月15号的水平,这个措施是比较严厉的,那么在墨西哥玉米饼的价格进行了下降,这个相关的我们周边国家,物价涨幅比较高的政府,对价格都采取一系列的管制和控制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说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通过政府看得见的手来适当地干预,这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正常的手段。

  我们这次的干预措施我们可以仔细看,第一个它没有改变企业定价自主权,就是企业自主经济系数并没有改变;第二个我没有冻结物价,我不是不允许你上涨,我是不允许你乱涨价,不合理涨价;第三个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另外我们可以分析,我们干预的六种商品,都是居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我们所干预的企业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我们干预的面是很窄的,干预企业的数量是很少的,那么从这个上面来判断,这个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对于市场合理的涨价,政府是允许的,政府也不能够无条件地要求企业长期的亏损经营,那么另外要补充的是在1998年,我们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价格法第二条明确的规定,我们国家实行在宏观调控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这个机制现在已经确立,并且没有改变,截至2006年底,我们做了统计,在我们国家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有95.6%的商品和服务是由市场调节的,只有4.4%的商品和服务由政府控制,这个控制的比例甚至低于日本、德国这些国家的控制比例,所以说我们这次采取临时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也不是历史的倒退。”

  记者:“企业的涨价怎么样来定才是合理的?”

  周望军:“这个对企业非法涨价行为的判定有那么几个标准,第一个我要看看你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就是比如说成本,我们举方便面例子,比如说方便面的成本上涨了5%,价格上涨5%这是合理的,成本上涨5%,价格上涨20%,这就是不合理的;第二在涨价的过程中,有没有合谋串通的行为,甚至一个企业单独决定涨价,还是同行业的几个企业一块商量着涨价,那就是串通涨价;第三在经营过程中有没有各种暴利,利润是不是超过了社会公众可以接受的程度,和公民的水平,那么根据这三个标准,你是合理涨价还是不合理涨价。”

  记者:“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关于企业它的成本,我们怎么知道这个企业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因为每个企业的成本是千差万别的。”

  周望军:“这个我知道,《价格法》规定,判断企业的成本是不是合理,是社会成本的概念,不是企业单个成本的概念,那么通常,咱们还得举方便面例子,这一包方便面有多少面粉的成本在里面,做一包方便面需要多少包装材料,需要多少棕榈油,需要多少调料,这个成本是能核算出来的,那么我们核算出一个准确的一个标准成本,在这个标准成本之下,允许企业成本有所差异,就是可能说,你是合资企业,你的劳动力成本可能高一些,你是这个内资企业,你的劳动力成本可能低一些,但是大概企业整个平均成本水平不会偏离太远,所以判断这个标准的话,我觉得也是个技术问题,将来我们还要逐步研究,怎么来准确地判断,他是合理涨价还是不合理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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