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2:30 三秦都市报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3日选举胡太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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