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社区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7:4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柯 聂飞 实习生 李婷)社区是社会特别是城市的一个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建立和谐社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做出长期的努力。昨日,市人大代表、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主任鲁磊说,构建和谐社区,应该加强社区法制建设。

  “新的社区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生活规则和行为方式,更需要不同于以往的沟通。”鲁磊说,从社区工作的现状来看,由于承接了政府和企业分离的职能,社区事务日益繁重,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的压力成倍增加。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质量、人际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民间纠纷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如邻里矛盾、居民与管理服务部门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矛盾的发生,增加了不和谐的社会因素,仅仅通过民事调解方式远远不够,迫切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需要法律意识的引入和法律手段的介入,法律进社区已经成为社区建设中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小区停车、养宠物、破坏公共设施等很多问题,一直屡禁不止,这些矛盾本身很小,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小的矛盾越来越大,最后不可协调。社区服务中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卫生文明道德规范,和医疗、保健、理财等生活知识。通过这样的活动,增加了居民与管理服务部门的相互了解,居民有了参与感,增加了管理部门的亲和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和谐社区的建设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鲁磊说,建立法制保障,让大家的行为有一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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