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非法填海拟开发房产致损失2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8:19 法制日报
广西钦州非法填海拟开发房产致损失2亿(图)
图为海监人员在填海作业现场取证桂海监摄

  非法填海项目绕过海洋主管部门 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就被转让规划为房地产项目

  导读

  未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未缴纳海域使用金,也未曾办理登记造册、领取使用权证书,广西钦州市水产畜牧局的下属企业———钦州市水产总公司却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先后非法填海570多亩。海监部门屡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而钦州市水产总公司却绕过了海监部门,“另辟蹊径”获得了海域使用权属变更证明书,使非法填海用地顺利落到一家投资公司手中,由此获取了本应为国家所有的海域出让金1741万元,并将其中的815万元私自截取。

  对此,钦州市水产畜牧局称,他们手上有政府颁布的渔港港章,实际上就相当于办理了用海手续。但海监部门人士表示,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就已正式实施,填海行为明显违法,况且,地方港章怎能跟国家大法对抗。

  本报记者 蔡岩红 本报实习生 余飞

  广西钦州市犀牛脚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在不到两年时间里,违法吹沙填海570多亩,并非法转让填海土地。沧海虽变“桑田”,但却造成了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达两亿元的后果。

  借农业部批准项目非法填海

  2007年初,中国海监广西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钦州市犀牛脚渔港海域有人非法填海。与此同时,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海监飞机也侦察到了该海域的异常。中国海监钦州市海洋监察支队随即展开了调查。

  调查显示,进行填海作业工程的是钦州市水产总公司。该工程是钦州市水产畜牧局以“将原来的犀牛脚群众渔港升格为中心渔港”为由,向农业部争取到的,水产畜牧局指派其下属企业钦州市水产总公司担任业主。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946.6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6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346.69万元)。2004年10月,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上述项目到目前已吹沙填海110.79亩,但至今也没有向海洋部门报批海域使用申请。”广西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2002年正式实施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该项目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前就擅自开工建设,属未批先用。”

  据介绍,钦州市海监支队和广西海监总队曾多次到现场指出其填海属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工接受查处,但钦州市水产总公司则采取“你来我跑、你退我进”的手法,规避海监部门的执法。

  非法填海项目经层层审批过关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钦州市水产总公司违规操作之处远不止这些。2005年,该公司以“在开挖港池和航道中将产生多达152万立方米泥沙”为由,向钦州市政府申请将渔港突堤码头外侧463亩海域作为抛泥回填区,并将其巧妙地称为“犀牛脚渔港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回填区配套工程项目使用海域”,同时,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报批材料时明确写到,“此项目是用于建设码头、护岸、防坡堤、护坡、开挖港池和航道”。2005年9月20日,该工程获批。

  而记者从广西海洋局了解到,这块463亩的回填区海域实际并不在中心渔港总体规划的范围内。“这是典型的超规划异地冒领、非法占用海域。”广西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说。

  至此,事情仍未结束,463亩海域到手的钦州市水产总公司,迅速将该海域吹沙变成了土地。

  2006年12月21日,钦州市水产畜牧局又向钦州市政府提出,由于柴油提价等原因,项目实际投资已大大超出原预算,为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准备将463亩海域使用权转让给广西钦州粤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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